2024年,洛南县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行业责任担当守护秦岭生态。
加强学习宣传。首先,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不断深化干部职工的思想认知,增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充分利用“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5”环境日及“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六进”,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行业攻坚。不断加大铁腕治霾力度,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建材行业、建筑工地、柴油货车、汽修厂、加油站等行业污染治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3天,同比增加13天;加快县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监管,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洛河灵口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全县16条重点河流水质达功能区要求;组织7家企业(单位)7宗地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监督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40多家涉尾矿库企业落实土壤、地下水监测措施。
加强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按照《洛南县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治“回头看”,定期对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摸排,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乱排乱放等行为,督促整改重点问题41个。坚持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双查”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14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
加强问题整改。一方面,扎实开展黄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在黄龙河流域建成10座分散式废水处理站,黄龙河入洛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配合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加快整改涉秦岭环境问题,完善相关资料,全力保障问题按期销号;另一方面,强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三轮省环保督察交办洛南县的8件信访件全部办结,下沉组现场发现的30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邓根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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