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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定使命 保护汉江生态环境

石泉是汉江流入安康的第一站,境内全长58.5km,流域面积1051.8平方公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水源涵养区和保护区,有池河、子午河较大支流20多条,江河呈现“溶洞奇秀、沙滩灵秀、河流俊秀、汉江碧秀”景致,有“十美石泉”之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使命,依法能动履职保护汉江生态环境和秀丽山川,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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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政府协同、社会参与,打造汉江生态保护“石泉格局”。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暂行办法》等制度;与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动机制》《加强司法衔接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办法》等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办案环境,凝聚了工作合力。聘请了2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和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助力案件办理,为保护汉江织密了“信息网”构建了“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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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以创新促发展、以专项促办案的理念,创建汉江生态保护的“石泉模式”。石泉县因地制宜提出“1244”工作法,把汉江支流,两个水源地,四个汉江流经镇,四个汉江重要支流作为保护主体,以抓住关键领域、联系重点人员、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典型案例为工作举措,强化汉江保护。建立了污水处理厂(站)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益心巡江”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等多个专项行动,办理涉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28件,实现了源清流洁、澄江如练的生态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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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造亮点品牌、提升办案质效,交出汉江生态保护“石泉答卷”。石泉县以“山清、水秀、天蓝、地绿、人和”五彩成果为目标打造的“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品牌,被省政法委作为政法重点工作,组织中省媒体两次集中采访。工作经验被新华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汶水河段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获安康市委常委、石泉县委书记批示肯定;石泉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量不足公益诉讼案,整改成效被国家水利部肯定;汉江浮渣乱堆乱倒破坏水源地生态公益诉讼案被中央政法委官网采访报道。以汉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一江清水》,获得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网络人气奖。(供稿: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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