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拖欠我货款五年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面电话是空号,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近日,汉阴县漩涡镇钱某向紫阳法官焦急说道。
紫阳县双桥镇赵某在紫阳县从事装饰装修工程,自2018年开始,赵某在钱某处购买灯具及装修材料。后经双方结算,赵某共欠钱某货款14845元。钱某多次催要,但赵某却一直推诿不给。直到2021年9月,钱某找到赵某,赵某却说没有钱支付货款,承诺在2022年6月份前结清,并向钱某出具了一张14845元的欠条。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赵某既没有支付货款,电话也换了。因联系不上赵某,钱某只能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赵某支付货款14845元及利息。
紫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尽快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经过多方打听,与赵某取得联系。赵某表示其认可拖欠钱某货款14845元的事实,欠款时间较长,确应支付利息,但因其现在上海务工,无法赶回来,且经济困难,实在无法立马把钱全部给钱某还清,请求法官帮忙调解,能使钱某予以宽限。
在征得钱某同意后,承办法官运用微信平台,建立“个案微信群”,在群里,双方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诉求。承办法官通过发起视频,用“面对面”的方式,从诚信角度出发,一方面劝导赵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也对钱某说明了赵某的现状。最终,双方通过微信于2024年1月达成调解,赵某自愿偿还钱某欠款15000元,此款于2024年2月9日前付清。(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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