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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检察:以五个“坚持”深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文件首次提出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这也意味着原来由检察机关推动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经转变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对此,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认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以高质效办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线索摸排,精准启动合规整改

自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以来,商州区检察院扎实落实上级要求,通过侦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措施将检察监督的关口前移,多渠道摸排案件线索。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规模、类型、涉案情节、合规需求和成本以及企业承受能力等,从源头确保企业合规案件质量。

坚持检察主导,推动公检法的衔接配合

商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的主作用和经验优势,通过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公检法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由检察环节向刑事诉讼全流程转变。

坚持“检察建议”+“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推动涉案企业形成犯罪预防体系

在具体办案中,商州区检察院以向企业制发“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指明存在的合规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正式启动合规整改程序。同时,通过委托陕西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组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和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对“第三方”出具的“合规考察报告”结果进行有效运用。通过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的共同努力帮助企业查找犯罪原因、健全制度机制、全面防范化解合规风险和漏洞。

坚持公开听证,实行单位和责任人分离追诉,实现刑罚的精准打击

就企业合规案件法律处置问题,商州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专家、听证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听取社会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依据案件犯罪事实、企业合规验收结论,听证意见等,对犯罪嫌疑单位和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不起诉和起诉两种不同的法律追诉结果,实现刑罚的精准打击。

坚持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实现司法与行政、入罪与出罪、治罪与治理的良性互动

商州区检察院在对S公司做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内部行刑衔接制度,由行政检察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对S公司的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有力的解决了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的问题。

未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一线办案中积极探索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郭玮)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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