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调解员啊!有了这份调解书,我的钱赶年底前就能拿回来了。”近日,吴堡县人民法院成功诉前上门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23年11月2日,孔某因需资金购买半挂车,向薛某借款10000元,并亲笔写有借据一支,后薛某向孔某多次催要未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薛某只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孔某清偿借款人民币10000元整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吴堡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涉案金额小的特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案双方的诉累,经窗口工作人员的建议,当事人选择了诉前调解,并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王耀琴。王耀琴在了解本案事实后,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权益,深挖调解空间,多次给孔某打电话、发短信,孔某或推脱或拒不回复。
调解员决定主动出击,前往孔某摆摊的菜市场,耐心细致地向孔某讲事实,摆道理,以人无信不立等道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法并用,最终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说服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10000元分两次偿还,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各清偿借款人民币5000元。至此,双方当事人没有走到对薄公堂的地步,通过诉前上门调解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诉前调解作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一种手段,人民调解员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高效化解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展现了司法温度与智慧。今后吴堡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服务举措,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谢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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