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机构,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开展,2月21日,经中共白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白河县司法局加挂“白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县级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下一步,白河县司法局将以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为新起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智慧矫正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措施,细化沟通对接机制,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推进白河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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