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共青团宝鸡市委、宝鸡市司法局、宝鸡市教育局主办,共青团宝鸡市金台区委、金台区教体局、金台区法院、金台区检察院、金台区司法局、金台区关工委承办,三迪小学协办的宝鸡市“宪法进校园”暨“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示范活动在金台区三迪小学举行。2023年命名的宝鸡市“红领巾法学院”学校负责人,金台区红领巾法学院联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负责同志,金台区各小学、中学分管法治教育工作校长、少先队辅导员,三迪小学少先队员代表参加了活动。
在讲解环节,与会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郭青青的带领下,了解了学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以及“七彩德育”体系;红领巾宣讲员从少先队风采和红领巾奖章阵地建设进行了讲解;法治宣讲员结合“红领巾法学院”文创作品,对学校分层普法进行了讲解。
在素养展示环节,学校“向阳少年”鼓号队用整齐而精彩的鼓号表演欢迎各位与会人员的到来;模拟法庭、普法小快板、法治相声、网络安全情景剧等精彩的法治节目,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全面展现了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法治氛围。
在宪法诵读环节,金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宫建军带领大家进行宪法诵读。金台区人民法院、铁路小学、三迪小学三家单位进行了工作分享。三迪小学作为分享单位之一,对学校的“法润童年·向阳成长——1910+”法治教育活动进行了交流发言。
宝鸡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王存军宣读了《关于聘请金台区“红领巾法治宣讲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红领巾法治宣讲员”颁发聘书。三迪小学六一中队孙梓涵被聘为金台区“红领巾法治宣讲员”。
宝鸡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王娇宣读了《关于命名宝鸡市“红领巾法学院”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市级“红领巾法学院”命名单位颁发奖牌。
金台区委副书记梁瑞利参加活动并讲话,对市级单位的工作联动表示感谢,他强调,要将“红领巾法学院”这一创新活动载体建好用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培育时代新人,筑牢法治之基,厚植强国之本。
团市委副书记刘汉朋要求各县区团委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同法院、检察院、教育、司法、关工委等单位,在有形化阵地建设、规范化指导、系列化活动、长效化机制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红领巾法学院创建质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宝鸡作出新的贡献。
团区委副书记张丽华要求大家及时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梁书记和刘书记的讲话要求,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夯实措施,在整合资源,联动共赢上下功夫,在青少年参与度和获得感上下功夫,在进一步扩大创建覆盖面和提高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推动全市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
宝鸡市金台区三迪小学将以此次活动为指引,常态化渗透法治观念,正面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实践活动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深化“红领巾法学院”工作,让普法的阳光照亮三迪向阳少年远航的方向。(李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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