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税务局的同志及时解答了我们的疑惑,也消除了公司潜在的风险,后期我们一定将更加注重财务工作规范,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近日,在镇坪县税务局“枫桥式”式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室,镇坪县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潘会计满意地说道。
不久前,镇坪县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潘会计来到镇坪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询问为什么要将资源税征收品目变更为辉绿岩——选矿,变更为辉绿岩后税率比以前砂石税率更高,这不是大大增加了税负,希望税务局的同志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调解室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矛盾争议调解室,安排专项调解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原来是该纳税人采矿证上标注为建筑石料用辉绿岩,但在金三系统上,资源税征收子目一直为砂石-原矿。调解团队耐心地向纳税人宣讲资源税征税依据和核算方式,同时说明开采矿产制砂这一行为,其资源税征收是以矿石为计税依据,其税率是以陕西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为基础,作为开采企业应如实纳税,并找出相应的政策文件向纳税人进行现场辅导,最终纳税人认可此次修改的决定。
学枫桥、创品牌、建机制、化矛盾。镇坪县税务局组建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专业团队支撑,打造点单式调解服务模式,融合多方资源处理,打造纳税人缴费人疑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及时收集反馈纳税人缴费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满意的处理事项进行再次调解,以“回头看”等形式推动矛盾争议化解工作持续改进,实现闭环一站式管理模式。
下一步,镇坪县税务局将以“枫桥经验”为依托,积极探索多元化协调治税模式,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题、止纠纷。(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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