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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法院:农民工讨要劳务费陷僵局 法官耐心细致办理终解决

12月11日,千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化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位农民工均拿到了自己该有的劳动报酬,血汗钱如愿以偿,辛苦没有白费,无不欢呼雀跃,连声赞叹。

今年4月,原告何某、杨某、张某在本县某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生产路面硬化工程中干活,工程结束后,被告何某某既未对三原告的工资进行结算,更未支付三原告的劳务费,导致其迟迟拿不到劳务费用,万般无奈之下三原告诉至千阳法院要求被告何某某偿还所欠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本院依法向被告何某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告何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通过庭审,三原告没有确凿证据证实被告尚欠他们的劳务费。如果简单依据法律规定驳回三原告诉讼请求,他们三人可能就要不回自己的血汗钱。天寒地冻,年关在即,考虑到三原告干活的事实,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承办法官抓住全县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这一时机,及时到县农业农村局,找到管理项目工程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请求他们协助配合调解。

12月11日,千阳县法院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涉事工程中标单位负责人参与调解,经过一上午的核实、梳理,并给各方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政策,特别提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终确定由项目中标单位负责解决三原告的劳务费,使这一陷入僵局的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近年来,千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贯穿于调解审判全过程,竭心尽力,化解各类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把司法服务和温暖送到群众身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海滨)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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