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习型”、“实干型”机关建设,激发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近期,合阳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一月一罪名”讲解活动,由合阳县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敏青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详细解读,助力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讲堂紧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一主题,通过法律条文阐释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定义、构成要件、常见的行为方式、立案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等,并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件中涉案人的作案手段及表现形式。授课紧贴检察办案实务,促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下一步,合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多样化学习活动,坚持干警“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努力打造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推动县域检察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李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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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