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长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中华民族的祖脉、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太白县,境内有秦岭主峰太白山,长江黄河分水岭,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自然环境优越。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两山”的理念,深刻认识秦岭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为抓手,努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牢记“国之大者”,树牢秦岭生态保护意识
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院党组以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为指导,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融合一体履职,时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夯实秦岭生态保护的检察责任。
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秦岭生态保护质效
太白县检察院以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为工作抓手,聚焦河道“四乱”等涉及秦岭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问题,认真开展“秦岭腹地水源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等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坚持“检察+碳汇”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深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秦岭生态保护案件监督力度。近三年,共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补植树木2000余棵,促成生态损害磋商9件,生态损害赔偿15万余元。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5件,督促恢复受损林地40余亩,野生动物增殖放流200余尾。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秦岭生态保护合力
太白县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专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建立与行政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推进“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的工作合力。建立县域内全覆盖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协同办案,共同破解秦岭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探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通过“外部协作”联动发力,齐心协力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下一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状态、向难而行的勇气、担当有为的魄力自觉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为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贡献检察力量。(李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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