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志丹法院经过周密部署、果断出击,在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成功扣押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查封车辆,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为促进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良好基础。
康某与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应向原告康某支付欠款本金27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
经查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一辆铲车,执行干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讲明利弊,经过一番规劝,刘某配合执行干警将该车辆扣押至指定停车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履行在协商中。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志丹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找和财产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诚信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供稿:志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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