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搬走!我们就这一间房子,你们要我搬到哪里去!”
……
“感谢法官,感谢政府,要不然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是什么让石泉一案件当事人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是什么让原本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改变了看法?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某镇A村的两户村民与村委会达成了口头协议,将原A村小学房屋租给村民居住,但从房屋租赁起至现在,两户村民也一直未支付相关租金。为了更好的建设A村,此地段将要进行开发建设项目,但村民久居在此,并不愿意搬走,加上都是年迈老人搬家也不方便,双方便产生了矛盾纠纷。
了解到基本案情后,石泉法院后柳法庭随即会同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组成“调解小分队”,深入争议现场,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询问不愿意搬离的缘由。
“老人家,这地方是国家的,现在国家有需要,咱们就该给腾出来不是,何况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也是分内事儿呢。”
“我知道,这些道理我都明白,但就是舍不得啊,毕竟住了那么久,也习惯这里的生活了。”
“看得出来,你是舍不得这个地方。可是呀,现在是法治社会了,既要讲感情,还要讲法律呢。”
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得知老人因久居涉案房屋遂产生感情,加之年迈无能力搬出众多物品,才不愿意搬离。“调解小分队”当场合议,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老人家的顾虑。一方面,派人取来该地未来规划蓝图,以让老人的“念想”变得更好来消除其感情割舍。一方面,号召在场干部齐动手,清点物品,义务为老人搬家。
历经几个小时,老人家终于安心入住了新家,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对话。(赵娜 潘蕾蕾 )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