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将大气污染防治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强力调度指挥,以上率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创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022年三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改善率位列全市第1,优良天数为288天,同比增加7天,改善率位列全市第2;重度污染天仅2天(沙尘天),同比减少7天,位列全市第1。一起来回顾下2022年蓝天保卫战的攻坚行动吧!
注重引领性
开展党建“双报到为民行”活动:全局27名党员下沉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倡导文明新风、矛盾纠纷调解、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累计下沉社区60余次,覆盖受益群众2200余名。
注重低排放化
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对使用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提升改造,目前保留的4家砖厂和1家岩棉企业的深度治理已完成;关闭注销9家砖瓦企业:完成陕西中瑞时代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水溶性漆源头替代工程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55吨、氨氮20.07吨、二氧化硫130.359吨、氮氧化物175.622吨、挥发性有机物7.64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抽检工作:全县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97台,抽检机械10台,无超标现象。
注重精细化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原分局会同水利、住建等部门先后4次深入一线排查水质变化和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在前期建立并完善的33个排污口清单台账基础上,已分别采取建站、纳管、封堵、提标改造等方式完成排污口整治。目前清河共有15个排污口为建站处理后排放,9个雨水溢流口,7个灌溉退水口。其中:1个灌溉退水口、补水口,溢流口合并排口;1个灌溉退水口(与93861部队排污口同一位置)排口;全面保障生态补水:1-12月清河生态补水1410万立方米,2022年1-12月,李家桥国控断面平均水质达到IV类。
注重帮扶性
工业企业帮扶指导:组织“一县一策”专家团队、西安交大等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对企业运行台账、污染治理情况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同时组织专家召开《三原县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其应用要点》培训会。
注重科学性
科学制定管控方案:印发《三原县2022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三原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行动攻坚方案》《三原县2022年臭氧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关于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路径。
注重执法性
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3843人次,检查企业1116余家次,立案查处38起,查封扣押5起,行政拘留1起,刑事移送1起,按日计罚1起,罚款缴纳入库142万元;受理各类投诉113件,办结113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注重监测性
开展清河地表水监测分析工作,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60余个;完成了冯村水库及4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1-4季度水质监测及数据公示及上报工作;完成1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工作;开展了16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清河流域水质调查监测,完成污染源监测报告83份;重点源执法监测数据联网为73.91%,重点源自行监测率96.4%,排污许可证企业联网率91.9%,数据联网率67.3%;开展了清河应急监测工作,获得有效数据600余个。
注重宣传性
严格落实生物质禁烧相关规定:加强宣传和巡查力度,全县累计悬挂禁烧横幅800余条,张贴通告700余张,发放宣传品37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万余台次、巡查人员3万余人次;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日,开展街头宣传和“四进”等送法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0余册、宣传袋2000个;开展环境信息宣传工作:累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环境信息报道1037篇。
注重常态化
严格落实县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重点加大对清明节、中元节和元旦等关键节点的执法力度,确保烟花管控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进行文明、低碳、绿色祭祀,让鲜花祭扫逐渐成为新风尚。
2023年,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将从推进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推进项目策划包装和实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9个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三原分局全体职员将拿出“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干劲,再创辉煌。(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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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