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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法院:锦旗送给好法官 为民办事获点赞

9月13日,靳某甲(原告父亲)来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将一面写有“倾力调解负责任,热心为民好法官”字样的锦旗亲手交到少年法庭郭超法官的手中,靳某某拉着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郭法官,多亏了您,帮我儿子要回了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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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原告靳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某货运公司务工期间意外受伤,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脑疝等,后经医院诊断为一级残疾,四肢运动障碍、大小便障碍、认识障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等。原告受伤瘫痪后,由其妻邓某(被告)及其父母共同照料。2020 年 9 月,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理赔了保险金60 万元,该保险金由邓某保管。

2022 年1月,邓某携带原告靳某的手机、身份证、户口本等私人物品外出后一直未归,后通过手机短信向原告父母表达了不再照顾靳某的意思。后经原告父母查询得知,自 2020 年 9 月起至 2021 年 4 月,邓某陆续通过现金支取、银行转账等方式,已将靳某的60 万元保险赔偿金全部转至其个人名下。目前是原告瘫痪在床,急需资金康复治疗,而被告邓某携款失联,不履行妻子的扶养义务,面对接二连三的变故打击,原告父母的情绪一度接近崩溃。在多方求助且寻找邓某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向南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邓某返还属于原告的保险赔偿金60万元。

案件受理后,郭超法官多方走访,终于找到被告邓某的下落。庭审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强,未能达成调解。郭法官考虑到该案既关系原告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调解结案能更好得解决纠纷,故在庭审结束后,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相互体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争议。最终,在扣除原告靳某因救治、看护、康复及日常生活所需的10万元合理开支后,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邓某向原告返还保险赔偿金50万元。于是,遂有了文章开头靳某甲送锦旗的一幕。(王 莎)

 

责编:朱刚

编辑: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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