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07时许,府谷公安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群众来所求助,称自己在府谷县河滨公园附近捡到一只刺猬,需要寻求民警救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仔细查看该刺猬的情况,刺猬有20公分长,10公分宽,卷成一团,缩在包装袋的角落里,一动不动。为及时了解刺猬的状况,民警随即联系了府谷县林业工作站,并将该只刺猬移交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同时,对群众爱护动物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民警提示,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处理。(供稿:府谷公安城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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