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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法院:“苹果法庭”用司法守护群众致富果

在历史悠久、文脉深厚的合阳,有这样一个“苹果法庭”,用司法守护群众致富果,护航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甘井法庭地处合阳县西北部、梁山脚下,始建于1995年8月,辖甘井、金峪2镇49个行政村5万余人。近年来,甘井法庭准确把握基层人民法庭的角色和定位,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探索矛盾化解新思路、新途径,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年来,累计收案767件,结案750件,案件调撤率达82.38%,先后被渭南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渭南中院授予“十佳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等。

成立苹果销售合议庭,加强产业司法保护

甘井法庭所辖甘井镇地理位置独特,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是苹果的优生区之一,苹果种植面积达8万余亩,深受广大客商青睐。苹果产业是甘井法庭辖区的支柱产业,也是辖区群众主要的家庭收入来源,由此产生的苹果种植、管理、销售方面的纠纷较多。合阳法院于2012年依托甘井法庭成立“苹果销售合议庭”,审理涉及果农权益纠纷类案件,全面加强苹果产业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合议庭成立以来,化解了600余起因苹果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纠纷,在办理大量同类型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法庭侧重于了解当地的交易习惯、群众心理,以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化解纠纷,并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注重对此类案件的提示和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甘井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多位一体”调解工作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辖区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价格调解中心、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对接,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坚持案件事实调查,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年6月,法庭成功化解了三起因喷洒农药不当导致的果树受损赔偿纠纷。赵某使用无人机为其种植的大葱喷洒除草剂时,因操作不当,部分农药飘洒至相邻苹果园,致崔某、彭某、熊某三人果园内苹果树叶面及幼果不同程度受损。法庭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邀请镇政法委员、价格调解中心、派出所以及村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办案法官与调解员逐一对三原告损失征询调解意见,结合前期现场勘验情况以及价格调解中心出具的意见,经几个小时的耐心疏导,最终圆满化解三起纠纷并当庭履行。

送法下乡进果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讲述典型案件、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甘井法庭深入辖区农户果园、村(社区)以及苹果交易市场,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疑惑,教育引导果农和果商在苹果销售中遵守诚信原则,实现互惠共赢。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苹果交易过程也逐渐制度化、规范化。每年苹果销售季节,法庭为涉果农、客商利益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疏通交易渠道,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辖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苹果销售合议庭为甘井法庭辖区的苹果产业标准化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合阳县人民法院甘井法庭将不断延伸诉讼服务,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供稿:合阳县人民法院)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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