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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法院:提供劳务受损伤 诉前调解获赔偿

10月23日,南郑区法院新集中心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诉讼初期抓住有利时机,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平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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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原、被告系邻居,因被告张某家翻修房屋,原告顾某在为其提供劳务时不慎从房顶摔下受伤,造成身体多处伤残。治疗终结后双方因赔偿数额产生分歧 ,被告外出务工长期不在家,原告因此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庭。被告张某近日已回到家中,因双方家住黎坪镇偏远村中,距法庭五十余公里,考虑到原告身体残疾,外出不便,新集法庭决定在该镇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时携卷下乡,巡回审判,通过当地基层村组织及镇司法所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对原、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从法理和情理出发,劝双方彼此多一份宽容,友好的邻里关系是生活中的“舒心剂”,建议原、被告在赔偿数额上各让一步。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当日,南郑区法院新集法庭对部分村干部通过此案进行了普法宣传,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调解技巧,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前端治理,终端风险防范,末端矛盾化解,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理念,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实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郑瑞、向荣)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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