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汉滨法院民三庭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相识,2021年登记结婚,在举行婚礼前期,双方发生矛盾,原告诉至汉滨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因后期办事不便,原告联系到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指导当事人提交申请,并于当天向当事人送达《离婚证明书》,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离婚证明书》的作出,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办理涉及婚姻状况证明的不便事宜,既能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又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让司法行为更加人性化、便捷化,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王隆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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