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百里前往内蒙省乌审旗无定河镇提取被执行人工程款,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速度之快、效率之高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的一致称赞。
康某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林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康某500000元借款及利息。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多次联系林某,要求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但林某却以在外地为由拒绝向康某支付钱款并拒绝到庭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等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后申请执行人康某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林某在内蒙省乌审旗无定河镇有未结算工程款,收到此执行线索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前往百里之外的内蒙省乌审旗无定河镇政府冻结被执行人林某未结算工程款并送达提取裁定书,提取被执行人林某工程款650000元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内,随后执行法官将该笔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从提供执行线索到向我支付钱款总共才用了2天时间,甘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收到钱款的康某高兴地说到。
法官寄语:“拒执一时爽,事后悔断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虽然可以获得短暂的“财务自由”,但最终有可能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甘泉县人民法院提醒被执行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权威。(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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