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近日,永寿法院常宁法庭走进辖区村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温度。
“司法为民绝不是嘴上说出来的,而是脚下跑出来的。”11月22日,常宁法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将巡回法庭搬到耿家村解决纠纷,庭审现场设立在村民委员会,部分村民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与辩解,并归纳了本案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发问和激烈的辩论,目前,本案后续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是将庭审现场“搬”进村屯里,更是将法律“种”在村民心里,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永寿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发挥司法工作对县域社会治理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供稿: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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