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强制措施威慑和执行干警的努力说服下,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申请人咸阳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王某应当偿还咸阳某公司借款本金14550元并负担82元诉讼费。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咸阳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礼泉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在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财产依法查询,并依照法律程序冻结了王某银行账户。执行法官随后依法传唤了王某,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立即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
经执行干警多次阐明法律,王某终于向法院案件款专用户缴纳了全部案欠款,礼泉法院依职权对王某账户解除了冻结。(供稿:礼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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