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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参加革命旧址司法保护合作共建单位揭牌仪式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的系列要求,为推进革命圣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革命旧址文物司法保护,12月18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管理处联合举行的“革命旧址司法保护合作共建单位”揭牌仪式。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延芬,宝塔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少华,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管理处主任白晓峰等出席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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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现有445处革命旧址,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6处。革命类纪念馆19座,馆库藏革命文物43673件(套)。为加强革命旧址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力度,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宝塔区人民法院等共建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协商等措施,形成监督、配合、理解、支持并重的法律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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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革命旧址司法保护合作共建为契机,加强共建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为保护革命旧址文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揭牌仪式后,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讲解员带领现场全体人员参观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并就重要文物进行了详细讲解。(曹慧)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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