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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读报用报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凤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23年度《检察日报》“读报用报工作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坚持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的“三位一体”宣传工作理念,立足检察工作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充分运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窗口,搭建检察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司法救助、检务公开、“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新成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生动鲜活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工作、展示检察干警昂扬的精神风貌,全面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凤县检察将持续加强新媒体宣传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研究探索新方法,立足检察工作新实践,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推动凤县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邹姣)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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