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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严把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关”

为推动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平稳复工复产,守牢安全底线,2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就全市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节后全市矿山企业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从业人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加之放假期间生产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需要进行全面检修,导致安全生产风险显著增大。各县(区)矿山监管部门要针对复工复产期间存在且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全面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对设备设施实施检修维保,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指导规范各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按照复工复产规定程序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安全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要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要在“五职矿长”、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外包项目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后,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确保关键人员齐全、安全培训到位、灾害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设备设施维护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全员组织开展安全第一课,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播放学习延安市延川县新泰煤矿“8·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素养。要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及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复工复产现场条件检查,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对通风、排水、提升、采掘、运输等设施系统及顶板、台阶、边坡、坝体等关键部位进行全方位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严格实施治理。各县(区)矿山监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复工复产执法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及时为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供稿: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责编:刘萌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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