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时代担当

“检护民生”——洛川检察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加强民生领域合法权益保障。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护民生”系列专项活动,聚焦一类人群、一个领域等突出问题,精准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3ad81974cf3cedcf5e3dcb55e3d3223

“检护民生”,守护“她”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19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县凤北幼儿园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讲座中,检察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向女职工宣讲了女性劳动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保护等内容,通过生动的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职场性别歧视、孕产期权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等女性群体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提醒参加此次活动的女职工要提升学法、懂法、用法等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05933e4f7ba4bcbccb5c2d4432a807

“检护民生”,守好百姓“看病钱”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领域专项监督活动,3月20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召开座谈会,就交通事故领域医保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检察干警从县交警大队调取近两年涉第三方责任受伤人员基础案件信息100余条,与医保报销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同步调取办案机关案卷、医院病历档案和医保部门报销材料进行深度摸排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马鑫)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