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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检察院:着力提升档案数字化水平 助力检察工作提“档”增效

近年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以档案数字化建设为牵引,不断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规范档案工作管理能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目前,已数字化的档案数量达到7596卷,涵盖了1954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和日常工作文件,实现了库存诉讼、文书、技术档案等100%电子化。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保障有力。洛川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作为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引导全院干警深刻认识推进档案精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检察人员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归档符合新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水平。研究制定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移交时间等,强化干警“事毕文归,案结卷归”的意识。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登记程序,定期进行案卷清查,通报未归档案件情况,防止档案丢失和档案泄密。

增强设施建设,构建安全体系。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在档案室安装电子监控和防盗、报警装置,配备温度、湿度监测控制设备,以及消防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做到档案库房、阅档室独立分区,加强对档案管理软件、档案专用计算机和其他档案存储介质的安全保密管理。(赵玉玉)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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