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白河县冷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三力联调”矛盾纠纷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无偿帮工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据了解,周某甲与周某乙系亲戚关系,又同住一个村。2023年12月29日,周某甲雇请周某乙无偿帮忙砍树,在砍树过程中,干树枝掉落将周某乙砸伤,因伤情较重,后被紧急送往十堰市太和医院进行救治,住院期间医疗费花费11余万元,治疗结束后,周某甲申请伤残鉴定,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周某甲找到所在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初步达成意向,但因履行方式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便来到冷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协调处理此事。
为妥善快速化解纠纷,冷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启动矛盾纠纷“三力联调”机制,由司法所长主持,邀请冷水法庭、镇村干部共同参加,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双方对履行方式及责任大小的分歧意见仍然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小组坚持做到细心、耐心、尽心,一听、二劝、三调,不断调整调解工作思路,释法析理、说服疏导,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坦诚沟通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今天真的非常感谢各位,这几天也都在帮我们调解处理这个事情,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可能会因为受伤的事还记恨对方一辈子”。周某甲、周某乙二人向调解小组连声表示感谢。
本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和矛盾纠纷“三力联调”的制度优势,有效消除了潜在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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