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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社局:“人社+法院+司法”助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近日,石泉县人社局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石泉县司法局联合发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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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董某在驾驶公交车途中突发疾病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赔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该案情况复杂,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很大,且案件办理程序跨度时间较长。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泉县人社局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石泉县司法局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积极和各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案件事实,讲情理、依法理开展调解,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由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了此次纠纷。

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与法院、司法机关携手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整合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多方资源,实现多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裁调审衔接机制走深走实,确保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见行见效,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供稿:石泉县人社局)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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