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法院采用“诉前保全+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高达千万标的涉企借款合同纠纷,简便、快捷、高效化解涉企案件。
被告某公司因企业运行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原告向被告出借款项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及时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白河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白河法院审查后及时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依法对被告公司名下财产予以冻结。
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迅速着手,依法理清案情、确定审理思路、积极引导调解。经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被告公司表示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但因金额太大需要分期支付,同时提出要求在支付第一笔借款后解除对其采取的保全措施,避免保全措施对其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确立了“以调解促双赢”的案件处理原则,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一直以来,白河法院在办理诉前保全案件中贯彻自愿调解、先行调解原则,推动诉前保全、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力争“以保促调”,实现案结事了。(贺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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