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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同郧西法院签署“一江两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为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提升汉江两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服务质量。12月26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会同郧西县人民法院在郧西法院举办“一江两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郧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斌,白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辉,郧西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少峰,白河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树宪出席活动,两地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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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两地法院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就今后的合作方向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围绕党建工作、多元解纷、规范执行、平安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各自分享了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办法。最后,郑辉副院长和李少峰专委共同签署《“一江两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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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为契机,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神圣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发挥陕鄂跨区域平安联防联创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将协议内容落细落实,共同守护“一江两岸”人民群众民生福祉,为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书写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篇章。(黄振霞)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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