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3月5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会,会议邀请派驻县委纪检组组长刘小峰同志到会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参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十八届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彦荣通报该院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各党组成员依次进行发言。
随后,全院立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再次对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十八届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行深度学习并通报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派驻县委纪检组组长刘小峰在充分肯定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他指出,要持续筑牢政治忠诚。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两个仍然”的深刻内涵,认真分析“两个仍然”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不断深化对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形势和规律的认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责任分工,注重压力传导,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常抓不懈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常态化检视队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整改整治。深入落实“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用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持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进一步推动完善检察权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紧盯检察权运行关键环节与重点岗位,抓好对重要业务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保障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要持续强化配合协作。加强与党组沟通协作,落实定期会商制度,发挥好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探索完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共同促进“两个责任”同轴共转、协同发力。
最后,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作了讲话,并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以严的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全体干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廉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牢牢把握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狠抓制度规范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全过程的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四是抓好业务管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把握检察业务工作的重大转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着力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协同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五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从检、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决杜绝慵懒散漫等不良风气。六是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整改、带头示范,从基本制度执行严起、从深化业务职责抓起,从规范日常言行管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清廉机关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为奋力开创潼关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供稿: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