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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法院:法官倾心调解 夫妻重归于好

3月5日,汉滨法院五里法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经承办法官的倾情耐心调解,失和多年的夫妻重归于好,情缘再续。

原告毛某与被告尹某二人均系再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随着双方一起生活时间加长,彼此性格缺点逐渐暴露,感情出现裂痕。尹某曾于2016年将毛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毛某离婚,经法院驳回后,双方感情未见好转。时隔九年,毛某又将尹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通过尹某娘家人与尹某取得联系并组织庭前调解。毛某、尹某到庭后各诉衷肠,法官听到双方话外之音,认为双方感情并无多大裂痕,只是各自的某些性格、行为让彼此不能接受。法官迅速以此为突破口就双方存在的分歧进行疏导,让当事人借此机会充分表达意见,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情绪趋于稳定,均表示愿意和好。承办法官采取“缓和期+调解”机制,让彼此给对方三个月时间,以该段时间为缓和期,以期尽快修复夫妻感情,共同经营好这段婚姻,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

近年来,汉滨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秉持着维护家庭和睦的工作原则,坚持情与法的融合,刚柔并济、调解优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展现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作者:张慈新)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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