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还款义务……”随着被告小王(化名)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一起因信用卡逾期导致的金融纠纷在金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
2016年,小王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激活后持续使用该信用卡消费,自2024年12月开始出现违约,不能按期还款,产生本金、费用及利息共计1.9万元,经银行多次催要,小王一直未能按约清偿,银行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征得双方同意后,遂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向小王释明了信用卡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从诚实守信的角度劝导其积极偿还欠款,经充分地释法析理,小王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偿还欠款,但由于目前确实经济困难,请求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了解到小王的实际情况和请求后,承办法官又从当前银行金融风险防控、信用卡纠纷处置及持卡人实际还款能力的角度,与该银行沟通,建议银行根据小王的收入及还款能力,与其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以便于更高效地收回资金。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平利县法院始终秉持服务实体经济、护航金融发展的理念,通过充分发挥金融调解中心的作用,深化金融领域诉调对接,实现了案件审理的快速高效,为金融机构和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带来双赢局面。(贾晓花、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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