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竞发。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第47个植树节来临之际,3月13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对口重点帮扶村骆峪镇骆峪村开展植树护绿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生态经济乡村建设增添一抹新绿。
活动现场
干警们挥锹铲土、扶苗培土、提水浇灌,忙得不亦乐乎,默契十足,经过大家的努力栽种,数百株红梅树苗在村镇道路一侧、荒坡空地上“安家落户”,红梅不仅是道路景观林,也是乡村经济林,更是检察保护林。青山下的红梅,不仅改善了村镇生态环境,还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检徽映青山,检心守绿意。近年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在司法办案中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此次植树活动正是检察院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为探索更多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刘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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