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白河法院决定自2025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开展“陕亮执行·2025”涉企专项执行行动。
3月20日上午8时30分,“白河法院‘陕亮执行·2025’涉企专项执行行动开始!”随着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辉的一声号令,集中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在第一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安康市甲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康乙公司、陕西甲公司、李甲、王某、李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系交叉执行案件,案情疑难复杂,财产线索难以挖掘,案件标的256万元。前期执行了解到被执行人陕西甲公司与案外人陕西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标的达2000余万元。执行干警前往调查核实,但案外人陕西乙公司以其并非案件当事人为由拒不协助,白河法院拟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在宣布处罚决定前,陕西乙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白河法院调查,陈述陕西甲公司在其公司尚有200余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并配合法院将剩余200余万元工程款予以扣留,承诺工程款到账后,将及时联系执行法官,该案取得实质突破。
在第二执行现场,申请人为某房产建筑公司,被执行人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案件标的巨大。执行过程中白河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房抵债,当日查封房屋30套。
在第三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熊某某以申请执行企业未给其办房产证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白河法院决定对熊某某司法拘留10日。考虑到熊某某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利用送拘前的时机,加紧对熊某某释法明理,充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熊某某转变思想,积极筹措资金6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行动当日,白河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1人,出动警车4辆,查封房屋31套,司法拘留3人,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97.4万余元。
下一步,白河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涉企、涉民生、涉金融、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充分用好执行“五把利剑”,通过执前督促一批、移送破产一批、联合打击一批、集中曝光一批,有效推动案件执结,努力实现案件质效、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供稿:白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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