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安全生产

洛南检察: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洛南县地处秦岭腹地,森林资源丰富,这些森林不仅是大自然赋予人们的宝贵财富,也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生活环境的重要屏障。近期,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两起失火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批准逮捕,这两起案件凸显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洛南检察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推动构建全民防火安全网。

依法履职,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工作理念,在办理涉生态环境案件过程中,注重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双重职能。对过失引发火灾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确保法律威慑力;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创新“认罪认罚+生态修复”机制,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修复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机统一。

普法宣传,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以案释法”进基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检察官以实际案例为大家讲授失火犯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具体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

扩大宣传广度、深度。倡导广大群众规范用火,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干警定期在校园内开展普法宣传,培养青少年的防火意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法治观念。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职能,把每起案件办理转化为生态保护的法治课,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罗  媛)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