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法院运用“刑事+执行”双轨并行的司法和解模式,成功解决一起长达八年的涉企执行积案。在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刑事案件时,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既保障了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的实现,又化解了刑事矛盾,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016年4月,A 市B地的李某经营的某种鸡公司向某油脂公司借款300万元,然而某种鸡公司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2017年,某油脂公司提起诉讼,B地法院判决某种鸡公司偿还某油脂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李某子女等人和李某经营的食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尽管B地法院进行了5轮强制执行,但由于李某等人财产线索复杂,案件始终未能执结。
2023年,某油脂公司向辖区B地法院依法提起刑事自诉,上级法院指定白河法院管辖。白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两家公司均已进入破产程序,李某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虽有大量资金往来,但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直接判决,不仅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还会使矛盾纠纷更加复杂。
面对这种情况,白河法院经过研判和多方走访,确定了“刑事惩戒威慑+执行和解”的解纷模式。
“我可以在金额上做出让步,但必须有信任的第三方担保才行……”自诉人公司负责人黄某表示。
“如果不想办法履行义务,假如自诉人的指控成立,可不仅仅是拘留几天这么简单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法官向被执行人列举类似案例,让其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经过多方走访,合力筛选并引入双方均可接受的案外人王某为执行案件提供担保,李某承诺分期偿还欠款。经过多轮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在刑事和执行方面均达成和解,实现了刑事自诉撤回与执行和解的双重突破,目前首期10万元已履行到位。
近年来,白河法院在审执活动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重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刑事+执行”双和解机制的成功运用,是白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刑事惩戒与执行和解相结合,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为涉企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模式,有力地护航了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吴治衡)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