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0余万元

2022年11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育种有限公司在开办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0余万元。在发现该案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及涉事企业,了解到涉事企业因疫情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和对其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金额存在异议,导致一直未缴纳。随即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对涉事企业开展释法说理,解决异议;另一方面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征收工作。2023年2月6日,涉事企业如数补缴所欠水土保持补偿费,保护了国有财产入库。

水土保持补偿费既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专项资金,也是国有财产组成部分。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行政审批、水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发挥监管职责,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长效监管机制,以“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加大促进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征收。(屈坤涛)

责编:张颖

编辑:吴帆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