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时代担当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奉献中书写青春华章 让青春之花绚丽绽放

2月19日,2022年度安康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佳)”先进典型名单公布,汉滨区新城街道双堤社区志愿服务队王英鹏被评为2022年度安康市“最美志愿者”,汉滨区新城街道安火路社区志愿服务队爱心驿站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安康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IMG_256

从初出象牙塔到社区“小社会”,从一名巡逻队员到一名志愿者,再成长为一名党员。这片离群众最近的沃土使一个懵懂的小伙子用自己脚踏实地的每一份努力和付出,懂得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明白了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王英鹏,参加社区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7年。一毕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双堤社区联防队。因为从小父亲叫他习武,所以巡逻时遇到小偷,他总是毫无畏惧地冲到第一个;巡逻时遇到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他总能站到最前面与“侵权者”据理力争。就这样,每天早上、下午、晚上跟着大家一起巡逻就是他全部的工作,他带着年轻人的激情,没有报酬地干了一年,那时,懵懂的他并没有深切地体会,这就叫“奉献”。

王英鹏,参加社区工作6年。后来,他开始参与社区民政工作。开始真切地跟群众打交道,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有的政策;面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坚决不当“老好人”;同样的政策要一视同仁,不能优亲厚友……每天结束了社区民政工作后,晚上又和志愿联防队巡逻在社区的大街小巷。每天几乎都是早八点、晚十点连轴转的生活,很少能顾上家里的事情,然而他从未抱怨,一直默默奉献,因为他时刻牢记着“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他以巡逻守护为己任,对自己的巡逻工作从不马虎,不论天寒地冻、刮风下雨,他始终把群众的安全挂在心上,在联防队和社区居民中留下了很好的口碑,这时的他渐渐懂得了“奉献、进步”。

王英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5年。正式加入志愿服务队后,他立足岗位,做好社区民政工作的同时,志愿巡逻、服务低保等弱势群体,并且在志愿精神及团队的精神指引与洗涤下,不再被动工作,局限服务,开始和志愿服务队员一起延展自己的服务“平台”。政策理论宣讲、环境卫生整治、邻里矛盾调解、诈骗防范知识宣传、文明交通倡导、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处处可以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主动带着服务进街巷、进小区,敲门入户,上门服务。他还经常组织带领志愿者们来到辖区“三无”老人家中,带着抹布、扫帚等清洁工具,有序地帮着老人打扫卫生、擦玻璃、拖地、收集零散物品等。在打扫过程中和老人聊天,对老人嘘寒问暖,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告诉老人如果遇到困难可以随时给社区打电话。5年的志愿者生涯,他深刻体会并践行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IMG_256

花从春走过,留下缕缕芬芳。在社区服务的七年里,王英鹏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将志愿者精神充分融入为民服务的工作岗位实际,心系社区群众,时刻把社区居民的安全挂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从琐事、小事、寻常事做起,热情为群众服务。他学习了奉献的精神,践行了奉献的宗旨,留下了奉献的身影。

新城街道安火路社区爱心驿站成立于2018年8月,起初发起人刘成厚凭借着自己在上海多年丰富的志愿服务经验以及对志愿服务的满腔热忱,自发在辖区开展免费理发、磨刀、缝纫、打气等志愿服务,后来在社区的多方协调下,给刘成厚协调了一处场地,由最初的“地摊式服务”提升为“老刘工作室”,刘成厚去世后,有志愿者主动站出来要求传承老刘精神,继续义务为辖区居民服务,社区党员在“有困难,找老刘”带动下,纷纷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服务内容也由最初的磨刀、理发,拓展为小到针头线脑、辅导作业,大到法律援助、扶贫帮困,老刘工作室也成为居民心中的“爱心驿站”。

2021年,爱心驿站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主动为辖区行动不便老人、空巢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定期在各小区开展免费理发、打扫卫生、困难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了化解各类矛盾,社区邀请退休法官加入爱心驿站志愿服务队伍,退休法官们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以矛盾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法规咨询为主要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服务,尤其是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法官在群众的心中威望高、公信力强,促使很多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同时退休法官还定期给社区干部、居民上法治课,当好法律法规的宣讲员、培训员,满足了社区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现爱心驿站拥有缝纫、理发、磨刀、法律、社工等各类专业人才志愿服务队伍,每周周一至周五长期为辖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自2018年以来累计为5000余人提供爱心服务,把温暖传递到社区的每个角落。(周登喜)

责编:杜鹏飞

编辑:吴帆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