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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民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守护宣州绿水青山

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为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护水意识,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行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3月22日,大荔法院同县水务局、黄河河务局、渭洛河河务中心等多家单位在同州广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现场为群众宣传爱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节约用水,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引导他们在发现污染水环境现象时应当积极向职能部门反映,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彩页7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通过本次宣传,“节水护水,人人有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群众节水、惜水、爱水、护水意识进一步提高,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唤起公众节约水源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助力节水型社会的创建。

大荔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审理侵害水资源环境案件的力度,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和群众关切,切实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工作落到实处。(李成国)

责编:朱刚

编辑: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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