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三个年”活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27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与凤县银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由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永刚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和党支部构成情况,对凤县人民检察院在银湘公司建立检察驿站、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潘永刚现场讲解了“三员服务”政策,指出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守建立检察驿站的初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同时要求定点帮扶检察官要化身企业“指导员”,当好企业“辅导员”,做好企业“服务员”,担当作为,以务实有力的实际举措助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随后,潘永刚同志以“严守党纪国法、加强个人自律、树立模范典型”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通过案例警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检察职能;学习《榜样7》中路生梅的事迹,发扬她初心不改,一生为民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求党员同志带领全体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和生产纪律,从红色故事中学习革命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发扬革命精神;带领全体人员长期坚持守法、守纪、自律,遵守程序,规范操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根基;树立榜样模范,以身作则,立足岗位,带领全体人员,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群策群力。
会后,在企业人员陪同下,检察干警走进矿区,为职工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和治安防范常识,面对面交流座谈安全生产措施,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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