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识,5月13日,宁陕法院江口法庭联合辖区多部门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向群众讲解有关《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律法规等内容,详细介绍审判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讲述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共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积极为建设全国生态经济强县、建成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贡献应有力量。
据了解,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册,发放有奖问答奖品45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宁陕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环境司法保护制度,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产生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晁俊杰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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