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黄龙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诉前调 高效维权解民忧

近日,黄龙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场履行了剩余货款。

原告黄某经营一家店铺,被告2023年3月份开始在原告的店铺里购买了价值3000元货物,当时支付了1500元,下欠货款1500元,被告口头答应一月后向原告结清剩余货款,很快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迟迟不见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催要,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原告黄某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情况认为应以调解为宜,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转到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查明了详细情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分析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耐心的进行了释法说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双方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逐步进行相关法律问题解读,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不仅会丢掉自己的诚信,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力量。(季彦英)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