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安全事故,近期,柞水县环境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全面细致排查。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加大对危险废物和尾矿库等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切实消除危废贮存场所、尾矿库、应急池等设施环境风险隐患。
强化联防联控。持续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实现雨情、汛情、水质等信息共享,加强汛期环境执法监管,并会同县应急局、城管局对全县尾矿库、污水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检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严格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信息通畅,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时刻保持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处于临战状态,面对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减轻事件影响。
下一步,柞水县环境分局将继续强化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措施,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做好应急准备,全面保障辖区汛期环境安全。(叶正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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