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学生暑期生命安全,近日,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整治行动,在辖区重点针对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加强对学校、商业区、小区周边,中心街、迎宾路、太皇山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对存在未满12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夜间骑摩托车炸街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查处。
民警对行动中查处的未成年人以教育劝导为主,通过交规科普、通知家长、签名承诺书、拍照留底等方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劝导教育,通过具体案例向家长及学生详细讲解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危害性,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并督促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和监管,保障未成年学生出行安全。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了未成年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严格有序、文明规范的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家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出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交通安全隐患多,尤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给自身和家庭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切莫纵容孩子的违规行为,确保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拓慧峰)
责编:杜鹏飞
编辑:鄢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