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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五一”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4月30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联合县看守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查人员深入监区及各监室,对在押人员体表健康状况及违禁物品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实地查看了重点部位硬件设施牢固及安全状况,通过监控视频回放抽查县看守所值班巡视、监管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详细了解了在押人员生活、学习、疾病诊治及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后结束后,驻所检察室就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出现麻痹大意思想,值班民警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情绪动态,做好稳定在押人员思想情绪工作;要坚持做好在押人员身体检查、疾病治疗、生活卫生等权益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

通过此次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看守所民警安全责任意识,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五一”节期间安全稳定。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驻所检察职能,扎实做好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吴朝晖)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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