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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创优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安全

为进一步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3月15日良区司法局会同区级各相关执法单位,在千禧广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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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法治展板、现场咨询讲解以及分发印制法律宣传小礼品等方式,向来往群众重点宣传《民法典》《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本次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同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前来咨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维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公平、正义、诚信的社会消费环境。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书籍2000余份,发放普法宣传物品5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咨询18人。

此次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供稿: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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