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4月15日,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彬州市龙高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
活动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重点展开,通过入户宣传、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着重给群众宣讲了《国家安全法》、《宪法》、《刑法》、《民法典》、《保密法》以及和群众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等内容,使群众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而引导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总体了解,增强了群众的辨别能力,从而认识到安全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下一步,彬州市龙高司法所将持续开展线下安全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教育大众化、常态化。(窦旭东 丑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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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鄢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