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黄陵县税务局、黄陵县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联合召开“黄陵县水资源税联席会议”。黄陵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洪铭、县水资中心主任郑满宏及业务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黄陵县税务局、黄陵县水资中心负责人分别通报了全县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情况,并就征收和监管业务具体工作进行了积极的讨论、沟通和意见交换,对今后业务工作互相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水资源费改税后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更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日常征管规范性及征收执法力量更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税务、水资两部门信息交换,实现取用水单位、取用水类型、取用水水量等信息同时被两部门共同掌握;加大水资源税政策宣传工作,大力营造依法依规取水、依法缴税、节约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监管,依法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水资源税,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四是加强水资源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水资源税监管、征收工作,以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贡献力量。(供稿:黄陵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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